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成新罪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下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确定了一批新的罪名。单位或个人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京华时报》10.16)
公安部日前公布《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其中规定,涉嫌吸毒的人员等拒绝接受检测的,经相关公安部门批准,可以对其强制检测。
(《北京青年报》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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