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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闹访”者漫天要价

2009-10-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京郊区农民张某原有住房面积154平方米,2002年因大型公用设施建设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张某的住房进行拆除。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张某获得了拆迁补偿金29万余元(当时当地的房价约为1800元/平方米)和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其后,因拆迁问题张某多次大闹政府部门,并攀爬国家大型活动倒计时牌。无奈之下,相关
部门又给了张某一套77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2005年4月,张某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结案,他又得到6万余元“补偿款”。

从中尝到“甜头”的张某并没有信守承诺。去年奥运期间,张某再次向相关部门开出“天价”:5套80平方米装修好的住房,另加150万元补偿金,否则他就要制造“有影响的事件”。事实上,类似张某这样以极端方式要挟政府,试图达到个人不合理目的的“闹访”者还有不少。

当前,绝大多数上访者有着合理合法诉求,但也确有极少数人借“上访”之名无休止地提出无理要求,以闹事制造“压力”要挟地方政府;而一些地方为了“息事宁人”,一味迁就、退让,甚至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无条件满足恶意“闹访”者的漫天要价,造成信访工作严重扭曲变形,陷入“该解决的不解决,不该解决的乱解决”之怪圈。

(《新华每日电讯》10.18 李钧德 范春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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