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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悄悄花假币将被拘留

2009-11-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无意中收到假币不是新鲜事,但一些人选择悄悄把“钱”花出去,令一张张假钞流入市场“以假乱真”。目前在广东地区,再想以这种方式蒙混过关已非易事。

《刑法》规定,持有、使用假币4000元以上,或制售假币2000元以上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东警方认为,这种惩罚力度对于猖獗的少量假币犯罪来说远远不够。

由于假币买方市场仍然活跃,少量持有、使用假币仍呈高发态势。从9月底开始,广东省公安机关为持有、使用少量假币设下一条“红色警戒线”。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打击假币违法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明知是假币而故意持有、使用,但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违法者要处以行政拘留,如有诈骗前科(诈骗两次或多次)则将进行刑事拘留并送劳教。

(《深圳商报》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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