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也认为,企业之所以敢于大规模拿地和囤地,是基于利益驱动,而地方政府纵容这种囤地的行为,
土地闲置不仅是一种资源浪费,更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行为――开发商囤地间接导致房价上涨,吹大房地产泡沫,同时还会占用大量银行资金,累积金融风险。对于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各地都出台过一些“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内容大同小异。
这些办法看起来很严苛,但在现实的操作中,却往往显得软弱无力。这与规定本身存在的漏洞不无关系。比如,有的“办法”通篇规定中,最核心的字眼是“经某某机关批准”;更有不少规定,对于“土地闲置满2年的”,只是说“可以”收回,而不是一定要收回。这样的弹性条件,令许多闲置土地一闲就是数年,甚至超过十年。这些开发商的“主动性积压”何曾将这些“规定”和“办法”放在眼中?
在这个利益链条中,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就是一个攻守同盟。在这种情况下,房价焉能不涨?
(《北京青年报》11.3 彭兴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