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早已揭示,拿钱的本质是权钱交易,会损害公共利益。而受贿少,并不意味着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就小
发达国家的腐败丑闻不过是公车私用、冒领一点住房津贴。而在新加坡,收到价值超过200元的礼品,就得交公,否则视同贪污受贿。如果我们的官员拿几万元不受法律追究,大家就会油然生出不公正感。
社会财富增加了,官员随手可“拿”的钱多了,而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意识也增强了,人们心目中的廉洁标准也越来越高。也就是说,我们的政治伦理应当趋严且必须带有刚性。而上调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恰恰有损我们的政治伦理。
(《中国青年报》11.5 杨于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