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主要通过编制年度工资预算方式进行。企业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出资人的调控要求,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综合确定企业职
新方案的核心在于,尽可能剔除非市场化因素,综合行业及企业投入产出水平、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来确定企业员工工资,摆脱过去单纯根据利润来定薪酬的传统模式,让企业员工工资水平,与其人工成本合理匹配。
据了解,国资委近期刚刚启动了工资总额预算改革的第二批试点,针对50余家央企展开;此前在今年4月,第一批试点首先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四个行业启动。而此次推出第二批试点,和之前又有变化。改革将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是:央企在年初根据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利润完成情况,上报国资委当年的工资预算方案,由国资委核实。国资委根据企业所报预算,结合工资宏观调控要求,审核央企所报预算是否合理,并根据行业工资水平的高低,相应制定上、中、下三个关于人均工资增长额度的调控线。
有专家指出,虽然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有助于监控工资增长的总盘子,但“蛋糕”在企业内部如何分配,领导和员工各占多少,还不能完全监管到,需要加强对企业领导确定工资行为的规范,并加大普通员工参与工资协商的力度。
(《21世纪经济报道》11.5 申剑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