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下岗职工”在下岗同时,因为企业倒闭、破产或改制,“企业”应缴的养老金部分往往会转嫁给“个人”。于是,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下岗职工如果不独自负担“个人”和“企业”双方应缴的养老保险金,将面临着到退休年龄后没有退休费的困境。
李文,1960年出生,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的一名下岗职工,曾在
一家国营宾馆当工人。下岗后,李文起早贪黑卖烧烤,4年前检查得了胰腺炎,小生意便关门了。如今,李文最感困扰的是,年年都在增长的养老保险金从哪儿来。他说:“下岗时工龄一次性买断,单位给的补贴很少,还需要自己补交养老保险。我也想工作多赚钱,但快50岁的人了,做体力活儿不及农民朋友,又没有脑力劳动的特长,只能靠打小工过日子。我虽下岗,却还没到退休年龄,眼下的境况还不如农民工。据说,今年的养老金缴费基数又涨了,缴吧,没钱;不缴吧,退休后就没退休费拿,真愁得我睡不着觉啊!”
50岁的张先生下岗前在秦皇岛一家国有百货公司做司机。2003年单位倒闭,张先生被迫买断工龄回家了。张先生给人家打过零工、跑过运输,现在和妻子经营小饭店。今年,张先生将国家下岗职工三年优惠政策享受完了,又开始发愁夫妻两人的养老保险金了,“今年我一个人就要交7000多元,还要供孩子念大学、供养老人,距离退休要再交十年,真是很辛苦啊。”
目前,随着参保人员缴纳保险金额的逐年攀升,“4050”下岗人员生活压力加大。缴纳养老金这一燃眉之急亟需解决。
(《工人日报》11.4 边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