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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捧杀的黄禹锡

2009-11-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0月26日,因学术造假闻名全球的首尔大学兽医学院教授黄禹锡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对黄的研究团队其他成员,也根据不同罪责,分别给予了缓刑和罚金的惩罚。

法院认为,黄禹锡及其研究团队通过造假手段,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在世界顶尖的学术杂志《科学》发表了论文,从而骗取了韩

国政府颁发的巨额研究经费8.3亿韩元(当时约合80万美元),属于欺诈贪污。还非法买卖人类卵子用于实验,违反了韩国《生命道德法》。

黄禹锡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是前些年韩国“诺贝尔奖综合征”的牺牲品。那一时期,韩国举国上下同心同德,要圆“科学诺奖梦”。在这种环境下,科研界急于求成、学风浮躁。当黄禹锡在《科学》杂志发表了胚胎干细胞论文后,一夜成名,在韩国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名誉、地位纷至沓来――

当时的韩国总统卢武铉夫妇微服私访了他在汉城大学的实验室;韩国科技部评选黄禹锡教授为“韩国首位最佳科学家”;政府颁给他科研工作者最高勋章――创造奖章;政府每年向他提供巨额的科研经费,帮助他建立50位至100位研究员同时工作的研究室。政府还专门为他的课题组在汉城大学建设一个占地6600平方米的四层楼实验室。

紧接着,黄被列入“国家要员级”名单,与总统、总理、国会议长、大法官享受同样的保安措施。警方和情报机关提供他及家人每天24小时的人身保护。在他的身上,承载着大韩民国4800万国民圆科学诺奖的梦想。

当全国国民都对他寄予无限希望时,过于频繁的社会活动使这位科学家身心交瘁,黄禹锡教授再也过不上平常人的生活了,再也不能安心在实验室进行其一度非常有成就的研究了。造假就成了满足自己和国民虚荣心的捷径了。黄禹锡这个科学天才就这样被捧杀了。

(《新民周刊》2009年第43期 詹小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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