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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不得任正职

2009-12-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以规范对各级领导干部用权、用钱、用人的监督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在推进防腐倡廉建设方面再开国内先河。

规定特别强调,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

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深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谭国箱将这类官员称为“裸体官员”。

“两规”规定,“一把手”不具体直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而领导班子成员中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也不能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事项。

“两规”明确规定,发生六大类公共安全事故及危机将会启动问责。

(《羊城晚报》11.26 南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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