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此类“同居不结婚”形式正成为越来越多老人的选择。
选择同居不结婚的主要原因是老人的子女担心日后“肥水流入外人田”。此外,过分考虑子女感受和旁人看法也是很多老人选择同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单身老人这种同居不结婚现象,虽然社会和子女持宽容态度,但不宜提倡。未履行法律手续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处理不好,会在子女关系、财产继承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有律师建议,双方子女应慎重对待老年人同居,事先可以“约法三章”,对将来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进行明确划分,也可以进行同居前公证,明确财产、继承权、子女关系等。
(《文汇报》11.26 周其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