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快递公司的说法对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所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如果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也无需出具离职证明。
这里需要提醒劳动者,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并非仅约束用人单位,同时也约束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忽视了自己所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轻则无法办理离职手续,重则还要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工人日报》11.30 金宏伟文)
[值班总编推荐] “仅退款”下线,呵护消费活力
[值班总编推荐]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 ...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迈向周边命运共同体的新征程
新时代职业道德规范的精神注解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