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会议就是会议,本来是没有必要划定类别的,之所以要划定类别,无非为了依据行政级别给予不同待遇。问题在于,官越大,是否就饭量越大、身板
次则,无论调整前后,会议费标准动辄每天数百块,远超普通公众的支付能力,而涉及到基本民生,却为何远远低于财政的支付能力呢?譬如说,广东省的贫困标准竟然比经济不发达的老挝低19%、比越南低20.4%、比蒙古低55.3%。
第三,为什么要提高?会议费提高幅度均在50%以上,难道财政部认定物价实际涨幅在50%以上?那么有没有已经或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普通公众的实际生活质量不下降呢?
(《羊城晚报》12.7 许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