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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邻居气死老汉被判赔26万元

2009-1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5年,李老先生从农村老家搬到北京,与长子一起生活。去年9月24日上午7时20分左右,李老先生准备送4岁的孙子去幼儿园。这时,家住对门的肇女士(化名)声称小孩太吵闹,向63岁的李老先生发难。期间双方发生争执,并有肢体冲突,李老先生跌倒在地,肇女士手指被咬伤。

肇女士回到房中处理伤口,并先后给其父亲

、物业公司保安、120打了电话,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及120急救人员到现场时,看见李老先生趴在楼道里。经检查,李老先生已经死亡。

老人死后邻居肇女士一直未道歉。事后,李老先生的老伴和三个子女将肇女士告到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赔52万余元。

北京朝阳法院认为,肇女士的行为是导致李老先生因病猝死的诱因,考虑到肇女士的过错程度及其事后没有歉意表示的情况,12月9日,法院判决由其承担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加上急救费、死亡赔偿金等其他费用,肇女士总计赔偿死者家属25.9万余元。

(《北京晚报》12.9 张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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