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曾任哈尔滨铁路局长。今年“双规”后,他安排爱人主动上缴了160多万元赃款。此后,办案机关又先后从何洪达及其亲戚家中检获一些现金和存单,总价值1000万元。
庭审时,
何洪达案侦查阶段的律师李晓斌、邱新提交了一份统计材料:2000年前,铁路部门最多时发放单项奖和综合奖100多项。2000年铁道部门整顿后,仍保留单项奖和综合奖70项左右。何洪达向律师表示,2006年,铁道部做过全路路局党政班子人员年收入统计:最高的70多万元,哈局局长年均五六十万元,并不算多。
有关报道说,目前来看,判决没有采纳何洪达及其律师们的辩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何洪达犯罪时的最高刑期为5年,何被顶格判刑。
铁路局政企不分、政商合一,巨额的资金出入,相对封闭的内部监管环境,某些路局又有“逢事必奖,逢领导必奖,发谁不发谁,领导说了算”的潜规则,创造了外人难得一见的“奖金”奇迹――70项左右单项奖和综合奖。
何洪达的“腐败跑得快,全凭奖金带”,把自己带进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前车之鉴,发人深省。
(《北京晚报》12.11 苏文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