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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税负更要看谁负

2009-12-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福布斯》杂志推出了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位居全球第二。对此,有专家解释,福布斯测算方法存在问题,不能就此判断我国税负较高。

关于税负的高低,其实有不同的算法。但最重要的是,看一个国家纳税人的税负,不但要看宏观税负,还要看到底谁在负担。这是衡量税收平等性的关键。

中国实行的是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为代表的间接税,达到总税收的60%以上,而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所占的比例,不到40%。间接税的突出特点是其隐蔽性和可转嫁性,它一般包含在商品的价格里面,虽然由经营者缴纳,但最终作为价格由消费者承担。

以商品税为例,富人的收入,大多用于储蓄或投资,其只用收入的一小部分购买生活用品,因而,购买生活必需品而付出的税额,在其总财产中占的比例是较低的。而对于穷人来说,他会拿收入的绝大部分甚至靠借贷(比如按揭买房)来购买生活必需品,而这些生活必需品中的税额,占其总收入的份额非常高。

因此,在一些以直接税为主的国家,生活必需品是免税或低税的,穷人的税负自然很低。但是在间接税为主的制度下,生活必需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并不免税。如果这些税收再不区别每个消费者的实际负担能力,那么,这些税收也就大多来自中低收入者购买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时缴纳的税收。

  (《中国青年报》12.17 梁发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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