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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年底不立案?

2009-12-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们这儿年底不立案。”谢女士今年11月30日向江苏省徐州市某基层法院送达了上诉状后,迟迟没有收到法院要求支付上诉费的通知,当她询问法院的信访处时,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谢女士,一般案件至少需要3个月审结,如果今年10月以后立案,这些案件就会跨年头不能结案,违反了法院的内部规定。

据了解,年底不立案似乎成为许多地方法院一个不成文的“内部规定”。记者采访了几个省的律师,他们均表示,基层法院为了追求较高的结案率,年底时大多忙于审结年内的案件,而不立新案。

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因为提高结案率而在年底拒收当事人申请立案的请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得延期立案。”

  (《中国青年报》12.19 缪媛 王俊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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