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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80后白领的另类报复

2009-12-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压抑

29岁的小李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出过国,留过学,后在一家航空公司货运部工作。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但跟同事相处不错。

转眼,他在这家单位工作了6个年头。小李说,刚到单位签劳动合同时,公司说好了每年涨200块钱工资,但6年过去,不但没有涨工资

,甚至连加班费也没给过,这让他心里的不满与抱怨越积越多。

小李将这些不满都归结在自己的部门领导王经理身上。

释放

2006年秋的一天,王经理出去了,小李偶然发现他的抽屉虚开着,里面放着一本存折,密码“111111”写在黄色便签纸上,也贴在存折上。小李感觉报复的机会来了。

于是,小李趁周围同事不注意,战战兢兢地把存折放在了自己的兜里。刚拿到存折的那些天,小李每天提心吊胆,怕经理发现了找自己或者报警,所以没敢取里面的钱。时间长了,小李发现王经理并没有察觉到存折丢失。

“一次,我已经安排好运输的货物,正打算歇歇时,王经理来了,非让运他的货,我只能丢下别人的货,还要挨个打电话协调很多单位”。“凭什么他挣了钱,还得让我累半天?!”小李抱怨说。

作案

为了补偿自己,2006年11月5日小李来到银行试着输入便签纸上的密码,没想到成功了,小李取出了500元钱。

后来,每当小李觉得王经理给他找麻烦了,就会从他的工资存折里取钱,每次取钱500元,偶尔一二千元。

一开始,他把钱放在家里,2007年4月,他在中国工商银行办了卡,以后就把取的钱放在卡里。案发后,警方发现大部分钱他都没动。

在警方问到小李取过几次王经理存折里的大额款项时,小李说:“2007年国庆节过后,看到王经理旅行玩得很愉快,心里不平衡,于是就从他的存折里一下子取了11000元。2007年底,我取了他9600元,自己添了400元,凑了一万,以邮寄的方式寄给了希望工程。2008年6月,我又取了他5000元,自己添了5000元,寄给了红十字会,捐款给四川灾区。”

从2006年至2008年8月,小李先后20余次冒用王经理名义从银行取款5万余元。

2008年8月4日,小李向公司提出辞职。随后,小李从王经理的存折上取走了8100元。

恶果

8月18日,几名警察和王经理来到小李的新公司,小李一下就明白了警察的来意。

原来,8月15日王经理从银行取工资卡里的钱,发现少了8100元,就马上报了案。王经理对警方说:“存折我一直未使用过,卡一直随身携带,但在一年前感觉自己的卡不对劲,在询问过财务人员后,便更换了卡的密码,存折上的钱就给忘了。”

随后,警方将小李传唤到警局,小李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在警方问到小李作案的动机时,他说:“平时,王经理工作轻松,收入还高。我工作多,收入又少,感觉不公平,就决定给他制造点麻烦!”

2009年5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原审法院判处小李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判决。

令小李没有想到的是,在法院审理期间,那个让他日夜怨恨的王经理竟然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小李平日工作表现良好,并希望法院能减轻对小李的刑罚。

小李说:“我挺感谢王经理的,我偷了他的钱,他还能给我出这些材料证明我的工作业绩,他很大度,我做的事反而不像个男人。”

(《法律与生活》2009年12月下 兰亭 荣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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