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建邺区的两位特巡警赶来,清点后对外公布丢在路面
建邺区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韩冰介绍,消息公布后,先后有11名省内外“失主”或打电话或亲自赶到特巡警大队认领,有的振振有词,有的赌咒发誓。河北一位居民在电话中讲述自己在南京旅游时丢失了一万多元现金,警方向其讲明冒领他人财物要负法律责任时,此人挂断了电话。
“其实我们的民警早就留了一手,媒体报道的丢钱地点、时间、现金捆扎方式都没有错,但11000元现金其实‘有诈’,应该是11200元。”
失主张某在接受采访时说,8日下午他到银行办理汇款业务,返回路上发现丢失一沓现金,警察问他具体数目时,他只说大概11000元,最后靠回忆推算出具体数目是11200元。警方通过丢钱地点的监控录像、到银行调看录像查明办理业务情形和时间,最后确认张某是真正的失主。
12月23日,警方将这笔曾经考验过不少人道德水准的万余现金还给张某。
(《京华时报》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