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驾农用三轮车运送水果,不慎将车翻倒在路边的沟渠中。散落的水果被附近居住的十几个人哄抢,我的亲戚李某也参与其中。张某在制止哄抢时,造成李某慌乱中摔伤左臂。李某住院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现在,李某认为自己的伤是因张某的追赶造成的,想起诉张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请问,李某的要求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律师解答】:
李某遭受的人身损害虽与张某的追赶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张某的行为在主观上并没有任何过错,且李某参与哄抢张某散落财物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因此,李某请求赔偿不应得到法律支持,李某不能获得赔偿。
(《工人日报》2009.12.28 赵会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