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6万元委托信托理财,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5%~15%,到头来只有2.363%。上海市民孙老伯认为银行“说话不算数”,要求提供本利丰第15期理财产品申购的新股股名以及股票买卖的财务资料,然后决定索赔的具体金额。遂将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诉至法庭。
法院认为,该理财产品已于2009年1月15日到期,到
期后已兑付了收益,事实上也提供了投资汇总报告,因此,双方委托理财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实际已经履行完毕。近日,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孙老伯诉讼请求。
(《中国青年报》1.13 杨克元 周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