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人民网)
1月11日上午,武汉市民丁先生到武汉市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复印自己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被告知复印两份4页纸的房产买卖合同,加盖公章,须缴纳120元。
“天价复印费”是权力变现费
利用自己部门的职权优势变现,说白了,就是为自家的小金库多一条“充实”途径。当然,是以牺牲政府声誉为代价。
同样是在武汉,去年的“天价复印费”已经引起全国的关注,批评之声不断,但显然毫无作用,能收“天价复印费”的部门还是照收不误。如果不对权力进行有效的限制,“天价复印费”还会或明或暗地进行着,并且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刺痛我们的神经。
纸上监督权何时能落地
在天价复印费这个问题上,起码有三点是值得玩味的:一者,按照市场法则来说,天价复印费已经不仅是暴利的问题,简直就是抢劫,可是,各地的天价复印费为什么如此彪悍、不怕曝光,收起钱来个个雄赳赳气昂昂?二者,地方政府对天价复印费等类似事件不可能如此后知后觉,既然舆论反应如此强烈,为何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三者,人大等监督部门身在何处,号称对各个民生领域非常熟稔的监管者为何长期失声?
公权兑现易如反掌,也反证着纸上的监督权离落地还有很长的距离。
应公开“服务”成本
市民质疑自己“被高价服务”,而政府部门因为有了物价局的批准,就认定自己的收费合情合理又合法。
解决矛盾的关键,还是落在了“服务费”的成本上面。只有公开成本,才能让市民在各政府职能部门办理事务的时候,能够心甘情愿地缴费,避免“被高价服务”的感觉。
比如只是复印两份4页纸的房产买卖合同,然后加盖了几个公章,其成本真的就有120块钱吗?既然说这个钱是所谓的“档案服务费”,那么就请告诉公众,这个“档案服务”的成本是多少?没有成本核算,120元的收费标准又是如何制定的?如果没有一个让公众信服的服务成本,无论多少“服务费”,都难脱“权力自肥”的嫌疑。
违背公意的“合法”更可怕
就算房产局有物价局的批文,这种违背公平与公意的“合法”收费也没有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有“合法管理权”就有“合法伤害权”,违背公意的“合法收费”,比单纯的乱收费更可怕。
在现实公共服务生态中,公务人员吃拿卡要不仅增加了社会负担,还破坏了政府形象。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清理过多过滥的审批与收费项目、简化办事手续。但调查显示,清理行政审批与收费项目的效果并不乐观,仍有职能部门谋取小团体利益。
面对“天价复印费”,不仅房产局要拿出物价部门的收费批文,物价部门也应检视收费规范与收费合理性。压缩职能部门的收费权限,精简收费项目,减轻服务对象经济负担,维护政府公信形象。
(《中国改革报》1.18 郭文斌 宋桂芳 苑广阔 胡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