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税局日前补充表示,企业在同一月份发放双薪和年终奖,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计税方法。
合并发放对应税率与单独发同属一个税档可少缴税400元
假设员工李先生工资为5000元,年底双薪5000元,年终花红15000元。如果双薪在12月份发放,年终花红在1月份发放,那么,他在12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5000-2000)×20%-速算扣除数375=1225元;1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2000)×15%-速算扣除数125]+(15000×10%-25)=1800元。两个月缴纳个税总和:1225+1800=3025元。
如果双薪和年终花红都在1月份发放,那么,12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2000)×15%-125=325元;1月份要缴的个税:[(5000-2000)×15%-125]+[(15000+5000)×10%-25]=2300元。两个月缴纳个税总和:325+2300=2625元。
(《广州日报》1.20 何颖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