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海淀、朝阳、西城和东城四家法院共审理120起发生在商场和超市等消费地区的盗窃案。其中,从被害人的性别来看,女性购物者是小偷“关照”的对象。有的女性试衣服时,贵重物品随意乱放,有的注意力全放在商品上,完全忘了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导致被盗。由此,在购物时,如果发现有人使劲挤你,或者离你很近,
就要特别小心。
女性识别小偷一要看眼神,小偷看人眼神发“贼”,专盯人的衣兜、挎包,而且经常四处张望,不看商场里的物品;
二要看穿衣带物,扒手一般是短打扮,携带物品与其身份不协调,与言谈举止不相符,他们的共性是穿紧身衣裤,多穿轻便布鞋、旅游鞋,目的是露馅后便于逃跑。
(《法制晚报》1.20 杨京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