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我曾到瑞士圣加仑市郊参观一个苹
拥有95公顷土地,标准的地主;大量的动产不动产,地道的资本家;长年累月在地里劳作,有国家颁布的“农民”证书,标准的农民;所有机器仪表亲自操作,自食其力,典型的工人;有自己的实验室,算得上名副其实的科技工作者;种的苹果20%直接售出,80%卖给超市,也是商人。我们已有的理论规范实难界定。也许这是一种新人,一种可以称为地主、称为资本家,又可以称为工人、农民,也可以称为商人、科技工作者的“四不像”人物,一种新的生产力的代表。由此可见,“可以”的天地是相当辽阔的。事实证明,如杜老“把很多看似对立的品格集于一身”,是完全应该也完全可能的。
作为一个健全的社会,有“可以”还须有“不可以”。但窃以为还是得以“可以”为主,“不可以”为辅,这是民主法治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尺之一。
(《人民日报》1.16 符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