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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低收入者优先

2010-01-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8年,广州共有62.62万人次提取了个人名下住房公积金,合计124.34亿元,共向22758户职工发放了个人贷款75.54亿元,但个人贷款余额仍有200.97亿元。

不少人指责,公积金有可能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因素之一,有“劫贫济富”的嫌疑。一方面,中低收入者即使缴纳了公积金但因买不起房,不会去申请公积金

贷款;另一方面,因为所在单位的收入差异,使得高收入阶层把公积金当作第二份免个人所得税的工资。

怎样用好住房公积金,应考虑在今后的使用中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首先要降低中低收入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以广州而言,住房公积金的发放,要求个人先交齐二至三成首付,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是否可以考虑适当降低首付。

  (《广州日报》1.25 李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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