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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规保护助人者不被“碰瓷”

2010-01-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在国内,“碰瓷”成了某些人不劳而获以诬陷方式“黑钱”的手段。按理说,好心助人是美德,但如果“碰瓷”的事多了,好人也就不敢做了。

其实,好心助人被告上法庭的事在美国也有发生:2004年万圣节晚,一位叫亚历山德拉的年轻女子驾车撞倒路边电线杆,车子冒出滚滚浓烟,很可能会爆炸,尾随其后的一辆车

上有她的同事丽莎,她见状忙把卡在车里的亚历山德拉拽出来。亚历山德拉车祸后瘫痪,只能靠轮椅代步。2008年亚历山德拉把丽莎告上法庭,称丽莎拉她出车时用力过度,导致她瘫痪,所以丽莎要为她的瘫痪负责。

2008年12月19日,加州最高法院通过裁决,受理此案。法院这一举动引起舆论哗然,民众的观点几乎一边倒:不能惩罚做好事的人。与此同时,加州议会也在2009年6月25日以75∶0票通过“好心人免责条例”。面对新法案,亚历山德拉只能撤销对丽莎的控告。

为使帮助他人的美德和行为得到保护,做了好事不至于惹麻烦上身或被告上法庭,美国还有一条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的法律,专门用来保护好心人。《好撒玛利亚人法》是关于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责任免除的法律条文。《好撒玛利亚人法》规定,对陌生人、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法律责任上的赦免。但这种情形必须是在紧急事件发生现场,而且这种救助是无偿的。

(《青年参考》1.19 老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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