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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关键在地方政府

2010-0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月21日,教育部表示要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并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在清退中小学代课人员时可以考虑“择优招聘、辞退补偿、纳入社保”,多途径妥善解决代课人员问题。

“妥善解决代课人员问题并不是否认他们曾经付出的努力和劳动,也不是简单地让所有代课人员都回家。”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的这一解释

,让人们感到了温情。

的确,面对代课教师这一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群体,清退就是简单让他们离校回家,于情于理都让人难以接受。

可以说,“择优招聘、辞退补偿、纳入社保”给这项刚性政策予以了有情执行的空间,但是能否有情执行,有情执行的程度如何,正如吕玉刚所强调的,“关键是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毕竟,想要“择优录取”教师,一定要经过人事部门增加编制这一关;想要“辞退补偿”,得要由地方财政进行支付,需要纳入年度预算;想要“纳入社保”,则要由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规划。显然,代课教师的清退和安置,需要在政府统筹下,由教育、人事、财政、社保等多个部门共同“有情”执行,而要保证合情合理,还需要国家层面出台配套政策,省级政府制定统一的择优政策和补偿标准,并给予贫困县经费支持,如此才能体现公平,才能保证代课教师有序退出。

值得期待的是,有情执行在一些地方得到了推行,广西、重庆、广东、甘肃的兰州都在积极解决代课人员问题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广东两年内省财政拿出20.7亿元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主要采取分批考试、免费培训、招聘和转岗结合等多种方式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根据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不同情况分类解决。

(《光明日报》1.26 王庆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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