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公积金的使用率只有50%~60%,大量本属于存储人私有财产的资金被闲置,不保值,不增值。当然,还有一部分公积金则被“乱动”,比如像广
与其让一个省高达几百亿的公积金“不动”或“乱动”,不如让这大笔“公积”的钱为存储人的个人生命保障而“动”。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领取公积金,恰恰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试想,一个家庭因某一成员患了重病需要大笔的医疗费用却四处筹不到钱,而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一大笔公积金却无法取出来用作救命钱,这是何等悲怆的事!
(《钱江晚报》1.25 洪信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