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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叫好

2010-02-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广西颁布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是制度人性化的体现。

目前,我国公积金的使用率只有50%~60%,大量本属于存储人私有财产的资金被闲置,不保值,不增值。当然,还有一部分公积金则被“乱动”,比如像广

东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满某挪用公积金炒股。

与其让一个省高达几百亿的公积金“不动”或“乱动”,不如让这大笔“公积”的钱为存储人的个人生命保障而“动”。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领取公积金,恰恰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试想,一个家庭因某一成员患了重病需要大笔的医疗费用却四处筹不到钱,而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一大笔公积金却无法取出来用作救命钱,这是何等悲怆的事!

(《钱江晚报》1.25 洪信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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