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
美国《福布斯》周刊刊文《德国的税务诱饵与瑞士》称,据说德国当年掏700万美元购买德国逃税者在列支敦士登银行的资料,自此至今已有2.5亿美元税款被补缴。这听起来是一笔不错的“生意”,前提是
你确定一些棘手的“无形资产”毫无价值,例如隐私、法治和对国家权力的谨慎限制。尽管瑞士反对,然而德国有实力购买和使用这些材料。实力是一回事,而法律和哲学问题则是追问一个国家是否应该鼓励以非法举动完成号称神圣的执法目标。试问德国税收本身是否也存在问题?假设德国的税收不高,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对瑞士账户的需求。
媒体的批评并不是指向德国政府打击逃税行为本身,而是针对其以非法手段获取相关资料。一句话,国家行为不能仅仅追求正义的结果,更要追求程序正义。
(《新京报》2.7 方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