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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纠正地方“跑偏”融资平台

2010-03-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记者日前在湖南省岳阳市采访发现,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地方融资平台,于2009年5月迅速发行了10亿元企业债券――“09岳城建债”,该债券的担保是岳阳市城建投公司与岳阳市财政局签署的若干建设项目的回购协议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因此在投资者眼里,“09岳城建债”其实就相当于“地方政府债券”。

管担保法和预算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企业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的情形显然已成为不少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某县级市财税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往往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利用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获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潜规则”。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地方政府的负债已达5万亿元,并且负债规模还在急剧扩大。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张海星表示:“地方政府的债务留给下届地方政府,甚至下下届。而一旦未来债务偿还出现了问题,地方政府只能把负担甩给中央政府。”

面对可能爆发的风险,中央开始纠正“跑偏”的地方融资平台。从2月起,多家商业银行陆续收到央行和银监会的通知,要求他们对地方融资平台项目更加“严格地把关”。

但是,如果停止贷款,又有可能会催生“烂尾工程”。对此情况,张海星表示,现有的政策难以从根源上解决地方融资平台牵涉的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或许‘两会’后,政府会出台更明朗的解决方案。”

  (《法治周末》2.25 李亮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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