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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法律与法律要让人敬畏

2010-03-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有记者报道,在听“两高”报告时,有政协委员离开会场喝茶,这种现象被学者范谊批评为“对法律不敬畏”。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全国政协委员李丕钧说:“有一次我到一个中院去协调工作,那个法官非常粗暴,我没说几句话,他就让我滚出去。”怀着敬畏之情去法院办事,然而又得到了什么?

如今,有很多人不愿意走上法庭维权。而“开胸验肺”和“断指诉钓鱼”的维权之难,又反映出了法律对个人的保护并不是很充分。由此看来,是因为公众不敬畏法律,还是由于对执法者和单位没有信心、失去了敬畏?

委员们在“两高”报告时出去“喝茶”,固然有些不妥,但并非是对法律的不敬畏,相反倒是执法机构应该反思自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就像老师上课,底下的学生都溜了,固然有学生的原因,但老师的讲课水平似乎也应提高。

(《南方都市报》3.14 残书铁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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