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必须被信仰,司法必须被尊重,这是现代法制社会的共识。新中国成立
刚刚过去的2009年,“躲猫猫事件”等一系列人们耳熟能详和司法相关的事件,纷纷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公众之所以高度关注这些个案,既是出于监督司法的强烈诉求,也表明了对长期积聚的社会不公、司法腐败现象的不满,对司法保证公平与正义的期盼。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司法公正”越来越被关注的今天,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虽非普遍现象,但对于社会而言,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更烈;司法系统极少数的害群之马,损伤的却是整个司法的公信力。
事实上,公众并非不相信法制的力量。2009年,以重庆为典型的打黑除恶斗争,以清理“牢头狱霸”为重点的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查办以黄松有为代表的一批司法系统腐败分子,顺应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显示了中国依法治国的决心。
法制只有更有力量,才会坚定人们对它的信仰。而让法制更有力量,离不开有效的监督。2009年,在“邓玉姣案”、“躲猫猫”等事件中,民意监督推动了法制进程。检察机关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热线,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这样的措施,应当更多!
(《京华时报》3.12 周英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