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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出国游不应仅被警告

2010-03-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央视《焦点访谈》3月21日报道称,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袁玉清等人在汶川大地震期间顶风出国,一趟就花掉119万元。

国家三令五申,不许公款出国旅游,被他们当作耳旁风;他们顶风出国,违反了财经纪律,浪费了国家资财。那么,应不应该让他们把花出去的公款吐出来?汶川在地震,人民在流血,而他们竟到国

外逍遥快活,该不该撤销某些人的职务?

对此,中纪委的人表示:“对这样全方位的违规公款出国,处理是必须的。”可是,怎样惩处呢?那些高层的涉案人员,最终只给了一个党内严重警告。其他人,则只是予以诫勉谈话。

这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的情景。如果警告、谈话能抵上百万元的公款出国游,那谁不愿意每年都被警告一次呢?试想,无论怎么折腾,大不了只是个违规,与违法沾不上边,不公款出国,那才是傻瓜呢。

(《珠江晚报》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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