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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反社会的仇恨思维

2010-04-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平血案发生后,当地一所学校老师让学生以“选择给郑民生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的方式谈对血案的看法,有学生在给凶手郑民生的信中写道:我看着那些无辜的小伙伴受到伤害,就想把你碎尸万段,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3月31日《羊城晚报》)

布置作文的老师评价说,“从作文看,

学生的心理基本稳定”。不过,个别孩子“要仇恨就去杀贪官”的表达还是让人深感不安。反思南平血案,一定要警惕和拒绝这种仇恨思维,特别是不能向孩子传递和鼓励这种以暴制暴的仇恨,无论这种仇恨指向谁。

可以理解舆论对贪官的痛恨,可以对这种滋生贪腐的体制土壤充满反感,但必须反对“要仇恨就去杀贪官”这种空有一腔道德激情、充满快意恩仇却极其非理性的暴力复仇思维。谁是贪官,谁有资格判断一个人是贪官?即使确定一个人是贪官,也应由法律去惩处,而不是血亲复仇和民间执法。不要以为“要仇恨就去杀贪官”的思维与南平血案凶手郑民生的思维有什么区别,两者是同构同源的。郑民生所信奉的,正是这种仇恨思维。他杀的虽然不是贪官,但发泄的一样是仇恨,主宰他的一样是反社会的仇恨思维。

反思南平血案,应警惕这样的仇恨思维,特别是对孩子们,老师们应引导学生们远离仇恨,要用爱和理性去消弭血案留下的精神阴影。记得美国弗吉尼亚枪杀案发生后,学校举行悼念仪式时,不仅给32个遇难的学生点燃蜡烛,还有第33根蜡烛,那是为自杀的凶手而燃。这根蜡烛,既是充满关怀地也将凶手视为一个受害者,也是为了消弭仇恨。南平血案面前,我们也需要这种消弭仇恨的公共情怀。

(《辽沈晚报》4.1 曹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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