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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产能该如何界定

2010-04-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的调控政策再次收紧。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据此,电力、焦炭、钢铁等十大行业的一大批企业将在今年年底前迎来生死限。

淘汰落后产能是否能医治产能过剩?

自2005年国务院开始第一次专门部署抑制产能过剩以来,中国产能过剩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

解决,反而更加严重。

根据去年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份调研报告,中国目前存在产能过剩问题和风险的行业一共有19个,与2005年相比,存在产能过剩问题的行业几乎翻了一番。

以钢铁为例,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文规定淘汰全部2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2007年淘汰标准提高到300立方米。这一次,这个标准已经是400立方米。而2005年年底,国家发改委称全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8000万吨。到了2008年底,这一规模已经达到了1.6亿吨。“唯装置规模论”的一刀切做法,使得中国所有的大小钢厂都通过对设备的规模升级,和淘汰底线赛跑。这样做的后果是,政策成了擀面杖,产能这张大饼越擀越大。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出面解释过“产能过剩”的具体定义。相关部门在提到产能过剩的问题时,拿出对比的数据是行业生产能力和市场实际消费数量。对此,中国冶金工业经济信息中心陈凌说,如果这样界定的话,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是产能过剩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行业能够实现产销完全相抵。

中国炼焦工业协会会长黄金干表示,那些小钢厂、小焦炉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就说明有市场需求,如果产能真的过剩很厉害,价格下滑,小厂子自己都不行了。“淘汰落后产能,政府只需要把好环保和土地关就可以了,不要按照规模搞一刀切,这个工作还是交给市场好”。

(《经济观察报》4.5 张向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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