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十堰市的网友彭宝泉,由于拍摄了几张群众上访的照片,被派出所送进当地的茅箭精神病医院,而家属竟被蒙在鼓里(4月11日《羊城晚报》)。
精神病鉴定的乱象,其实是精神病鉴定立法缺位所致。虽说精神病鉴定是一个医学问题,但精神病鉴定同样是一个涉及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法律问题。目前的问题是,
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免于“被精神病鉴定”恐惧的权利。
因为,精神病鉴定最为吊诡的地方在于,一旦当事人被先入为主地认定为精神病人,他任何为自己进行的辩解都是徒劳的,反倒自己辩解得越执着,“合法”伤害当事人的理由就越充分:看他的精神病多严重。就好比对于一个喝醉酒的人来说,当事人一再辩解自己没有喝醉酒,就越会被认为是醉酒很深。这说明,对于精神病鉴定,必须设置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为我们每个人都创造一个不“被精神病鉴定”的自由环境。
(《检察日报》4.12 志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