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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学科应有“户籍”制度

2010-04-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当前,曲艺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状况很不乐观。例如,全国范围没有一份学术性曲艺刊物,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学术交流与传播的极度尴尬。其深层原因,除了曲艺行业的自身传统无法较好地直接转型,生成现代的教育和研究意识并形成现代的教育和研究格局,有关方面对曲艺教育及学科建制的不够熟悉和关切,也是重要因素。

我国1997年颁布的“学科目录”即《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包括曲艺和杂技在内的一些传统艺术门类,未被列入“文学”学科门类中“艺术学”属下的二级学科序列;1998年颁布的“专业目录”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也没有将曲艺和杂技等列入“文学”学科门类中“艺术类”属下的二级专业目录。

这带来的直接影响是:从制度层面来说,曲艺没有获得合理发展的“户籍”名义和政策理由,曲艺的学科建设无法纳入国家总体的相关规划并予以规范和指导,导致有关曲艺的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不能在制度层面得到关注与认可;曲艺的知识传播和身份认知,也常常由于没有正规的学科架构作为依托,造成由图书编目到知识传播再到人才培养等的“认知错位”和“渠道不畅”。

连曲艺界内部,也因缺乏正规系统的专业教育,加之许多师徒相授空有虚名,致使从业者的基本艺术观念时见混乱,“戏剧化”、“歌舞化”、“杂耍化”等偏离曲艺本体的创演倾向时有出现。为此,急需尽快修订“学科目录”及“专业目录”,通过健全相应制度,保障曲艺的现代传承与持续发展。

(《人民日报》4.8 吴文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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