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抄袭、伪注、伪署名虽然可恨,但更为可恨的是那些明火执仗的“江洋大盗”。
有权、有钱、有势的“江洋大盗”有权力和财力纠集一批“侍立者”,命令或授意其捉刀代笔,汇集成册,署上自己的“尊姓大名”,其“学术成果”把文学、史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都囊括其中,俨然是响当当、硬邦邦
有权的“江洋大盗”略逊一筹,但也多是带“长”字的。尽管他们从来不参与具体研究,还是每每在下属论著上署名,而且往往作为第一作者;或当集体编著的著作的主编、实验报告的最前署名者。
有钱的“江洋大盗”档次低一些,他们完全按市场规则办事:一手交钱,一手拿货。用钱为自己买来文章或书稿,这事在学界屡见不鲜。
有势的江洋大盗以“师长”居多。有些师长根本没有直接参与研究,只是做了一些本分内的指导、审阅、把关工作,动辄就想在学生或晚辈论著上署名。
这一切严重阻碍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腐蚀学人和学子的灵魂,毒化社会风气。
(《社会科学报》4.8 李醒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