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央企上缴红利标准分为三类,资源型特征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上缴比例为10%,一般竞争性企业如钢铁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三年内暂不上缴。
但记者近日获悉,自2011年开始,军工企业将要上缴红利。按照2007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军工企业作为第三类
上述消息在国资委一官员口中也得到了肯定。一位不愿具名的军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军工企业近几年利润的大幅攀升已为此次的上缴做好了准备,“目前国资委旗下的11家军工企业,近几年已经从以往全行业亏损的困难局面走向了全面盈利,今年应该情况会更好”。
除了军工企业将不再享受“免单”的照顾政策外,其他的央企红利上缴的比例也有望从明年开始向上调整。“研究提高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这一任务已经写进了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点。
一位财政部官员表示:“目前的比例相对低一点,社会上要调高的呼声也比较强烈,我们希望研究能不能适当提高。”至于提高幅度,他说目前还没有方案,下一步需要同国资委研究。
(《中国改革报》4.27 康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