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王廷禄舍下家里的两个孩子,带着爱人从贵州乡下来到山西大同市古店煤矿打工。同年4月3日,他在井下被顶板砸伤,被送到私立医院东兴医院检查治疗。“经过再三请求,医院才把我送到同煤三院去复查。复查结果是胸12骨折伴神经损伤。”王廷禄回忆说,“但是煤矿怕花钱,又把我送回私立医院。”
2008年4月24日,大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王廷禄伤残等级为3级。市中院判决古店煤矿给付王廷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费共计254212元,同时终止劳动关系。
然而,山西省政府一纸文件,于2009年4月彻底关闭了该煤矿。
现在,王廷禄的生活已经陷入极度贫困。3年来,为了治病和打官司,他借遍了亲戚和朋友,已经举债十多万元。
大同市一位法官认为,应当呼吁一下,“让高院、财政部和民政部门联合出台一个细则,把救助款列支一个专项资金,专门救助像王廷禄这样因诉讼得不到赔偿,陷入极度贫困的人群。”
(《中国青年报》4.26 辛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