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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说同事“脑残”,侵权

2010-05-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秦芳和张亚是公司同事,两人关系紧张。去年4月至6月间,张亚与公司其他员工在会议室谈话时,宣称秦芳“有点抑郁症”。在工作午餐会等会议上,又称秦芳“变态”、“脑子有毛病”、“属于脑残一类人”。秦芳遂将张亚告到上海市闵行区法院。

法院认为,张亚在公司多人参加会议的场合发表秦芳患有抑郁症、妄

想症、强迫症等言论,已构成诽谤、侮辱,侵犯了秦芳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但因张亚的侵权言论仅发生在公司内部,社会影响有一定的局限性,法院对秦芳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请不予支持。日前,一审判决,张亚在公司会议室发表向秦芳赔礼道歉声明,时间不少于10日。

(《解放日报》4.27 杨克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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