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奥委会宣布,因董芳霄的参赛年龄有问题,决定收回中国女子体操队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获得的团体项目铜牌,重新分配给当时获得第4名的美国队,并取消董芳霄在该届奥运会上的所有比赛成绩。此前,国际体联已经取消了中国女队1999年天津世锦赛团体铜牌、董芳霄2000年世界杯总决赛女子自由操季军的成绩。
国际奥委会认定,根据董芳霄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担任技术官员时的注册信息,其真实出生日期为1986年1月23日,而非在国际体联注册的1983年1月20日。按前者计算,董芳霄在参加悉尼奥运会时的年龄应为14岁。按照规定,运动员须年满16岁才有参加奥运会体操比赛的资格。国际体联之所以要杜绝队员“以小充大”,是因为年龄小的运动员身体灵活,容易完成高难度动作。
中国奥委会随即发表声明称,尊重并高度重视国际奥委会的决定。中国奥委会再次要求各单项协会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文汇报》4.30 赵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