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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江平:监督,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

2010-05-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已年过80。这位在20年前担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老人仍然关心着人大的往事与近事。他尖锐地指出,目前一些代表有热衷于议(提)案,以议(提)案早与数量多为荣,却忽视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的倾向。

江平说,人大代表职责中最重要的,就是监督作用。所谓人大代表,实际上不是去一般地

审议这个报告。过去我们常常说,是学习这个报告,现在不用这个词了,人大代表不应当是学习这个报告,是应该审议这个报告。审议政府的报告,很重要的一条是拿出批评的意见、监督的意见,看看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还有哪些缺点和不足需要改正。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够把批评这种监督的作用看成是给政府添麻烦、给法院加包袱。

有的代表说,我就是不给政府添麻烦,我什么都说好,从来不投反对票,这样是理解错误。这样,人民代表的监督作用就大大削弱了,无形中就造成了一个印象,政府报告也好,法院的报告也好,检察院的报告也好,所获得的投票率越高,就代表了全民一致。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只有各种批评的不同意见,我们的政府才能完善它的工作,做得更好。一个国家需要两种声音,一部分人是赞同的,另一部分人可能会不赞同,但这种不赞同是友好的批评意见。

当然,我们的人大代表除了监督、批评政府的作用之外,还有建议权、质询权,可以来议(提)案。

(《东方早报》4.25 张明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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