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文某(化名)因先天生理缺陷导致精神发育迟滞,长期处于无职业、无收入状态。
2009年5月,文某在深圳中心书城闲逛时,受到某银行深圳分行信用卡直销团队的游说和赠送礼品的诱惑,填写了“某银行龙卡信用卡申请表”,后收到了一张透支额度为2万元的某银行卡信用卡。
文某开始了信用卡消费
日前,文某的父母向深圳市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处的律师认为,在文某申办信用卡的过程中,发卡单位没有“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的有关规定,文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力清偿透支款,对此银行方面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应对文某进行非人道的骚扰和威逼。
(《羊城晚报》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