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如何正确对待流动人口?这始终是未决的问题,居住证制度在一些地方正在演变为抬高城市门槛的工具。
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明示,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4月底,深圳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李铭强调,“无业人员不清除,深圳治安永无宁日”。
居住证
正像推广居住证制度时暴露的弊端所印证的那样,为了给更严密的社会管制提供借口,流动人口问题不断地被偷换概念:先是被狭窄地诠释为治安问题,进而又被狭隘地转换成压制思路,直到出台各种伤及权利根本的具体措施。一些城市变相剥夺了原本就该给予的权益,流动人口成了二等公民。
居住证制度最该为流动人口安居乐业提供基础保证,如果任凭它嫁接收容遣返思维的残余暗流,只会令它的解释权旁落,从而局限在狭隘的治安布局中不可自拔。
(《新京报)》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