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两则新闻引起普遍关注:一是经过5年多的拉锯,深圳“著名”违法建筑“海上皇宫”终于拆除;一是北京“天上人间”等4家豪华夜总会被勒令停业整顿,不少人感叹:这次警察动真格的了。
和以上“拉锯战”式的执法相对的,则是另外一些执法的“雷厉风行”:比如,为了开农运会
不单是对象,这样的执法也表现在对时间的选择上。当法律不是持续地发挥作用,而是因为形势需要才偶尔显示一下威严,这不仅会导致违法行为不断产生的“破窗效应”,还会给人们以遐想空间,否则,“为什么到今天才查”?
无论是选择对象执法,还是选择时间执法,归根结底,都源于法治意识的缺席。这种唯权、唯钱、唯情的执法,严
重动摇威胁法律的权威性,也在很大程度消解着人们的公平观念和法治意识。(《人民日报》5.20范正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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