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杠杆,然而记者日前在辽宁、湖南等地采访发现,这一杠杆在调节高收入群体前却有些“失灵”,高收入群体税收“管不住”已经成为各级税务部门面临的普遍难题。
在湖南某地有一家大型槟榔企业。由于解决了当地3000人的就业,被政府视为关系地方稳定的重点企业,平日基本不允许
除了通过虚报收入等手段逃税,一些纳税人还利用现有的税收制度漏洞“合理合法”逃税。辽宁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朱江天介绍,目前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通常是按照其获得企业利润的20%进行征税。但很多老板为了避税,尽管企业利润已经很多了,但却长期不进行分配,个人的购车、购房、吃喝等开支都从企业出账。对此,税务部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十分无奈。
该收的收不上,但税收的任务却是年年增长。为此,税务部门就只好对不该收的税“挖地三尺”,把着力点放在容易征管的企事业单位和小企业、小摊贩身上。这就造成税收对中低收入者管控苛刻,甚至出现收“过头税”的情况。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指出,税收杠杆本应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现在却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加剧了贫富分化,这种“逆向调节”的副作用亟待引起关注和扭转。现在往往是越基层、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税收征管越加剧贫富、地区的差异。这种对中小企业的苛刻税收削弱了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工资增长的能力。
“不合理的税赋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拉大了中小企业员工与国有大企业、三资企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这种现象必须尽快得到扭转。”周天勇说。
(《经济参考报》5.17杨玉华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