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在县城的街道、广场的电线杆上贴着的、树上挂着的、地上扔着的,铺天盖地都是我在公安部门做的询问笔录。”5月18日,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化名)还清晰地记着两年前的那一幕。
49岁的张丽平告诉记者,她所说的询问笔录,是2008年3月21日至22日,她在被曲周县河南疃镇原党委书记石建设(化名
2009年12月29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已对石建设强奸张丽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建设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张丽平介绍说,她报案后,犯罪嫌疑人石建设多次找到她,求她撤案。“一次,石建设再次求我撤案,并拿着手里的一份材料对我说:你报案时的询问笔录我都拿到了,你还告什么啊?”
为此,张丽平多次找到丛台区、邯郸市等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
(《中国青年报》5.20 樊江涛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