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阳县的梯田景观美轮美奂,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拍照。今年2月9日6时30分许,许刚与女友吴皎在梯田景区第三观景台准备拍照时,正巧碰上张中一与妻子李嘉奉也在此准备拍照。张中一将相机三脚架紧靠在吴皎已经支立好的三脚架旁摆放。吴皎提出张中一所支立的三脚架遮挡了自己的拍摄视线,要求张中一另选位置摆放,
许刚见状,也加入到争执与拉扯之中。争执过程中,许刚一拳击中张中一面部,并致张中一鼻子流血。当双方拉扯位置移动到观景台一方无围栏边缘处时,张中一举起三脚架欲击打许刚,因身体失去平衡,张从观景台摔下,掉在下面的石头路面上撞伤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6月1日,元阳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许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30.9万余元,由许刚承担其中的85%,原告人自行承担5%,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0%。
(《人民法院报》6.2茶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