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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权让儿子卧底

2010-06-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武汉居民投诉黑网吧允许幼童“包夜”,工商连续两次突击检查,但对方大门紧闭。

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工商所刘副所长想出个办法,“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请出自己上小学的孩子,与同学混进该网吧。当晚小“卧底”显身手,里应外合,一举端掉了这个仅4台电脑的黑网吧(6月1日《长江日报》)。

自己的孩子当“卧底”,固然有值得肯定的地方。然而,父亲凭什么让自己的孩子去“卧底”?做父亲的难道有权置孩子于危险之中?

尽管面对的是危险系数很小的黑网吧,但谁也不能保证不出意外,万一经营者是个穷凶极恶的人呢?万一他恼羞成怒呢?如果孩子出现意外,后果谁来负责?孩子不是父亲的私有财产,孩子更没有义务成为父亲的“卧底”。

(《检察日报》6.2前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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